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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与专项资助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7 来源:学工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2022-2023学年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3-2024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4)处于休学等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于11月29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在学生资助服务-学费减免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学院审核报送:各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原则上减免人数应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左右。各学院于12月4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2.各学院在评议过程中要结合学生本学年奖助学金获助情况,统筹考虑学生本学年学费减免评选。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2736326
电子邮箱:zizhu@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1号学生公寓B座三层310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