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具体包括: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