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给予定期补助、临时性补助或专项资助,主要包括: 1.冬衣补助 对有冬衣需求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预科学生的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原则上在校期间每生最多享受一次冬衣补助。 2.伙食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本科、预科学生出现伙食费用不能满足在校基本生活需求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连续补助最多不超过6个月。 3.返乡补助 对外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购买寒暑假返乡车票的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我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关于学生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学生本人自北京至家庭所在地的单程交通费用。原则上每生每年最多享受一次返乡补助。 4.就业补助 对在毕业年度有积极就业意愿且在就业方面存在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补助。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原则上每生在校期间最多享受一次就业补助。 5.临时困难补助 对遭遇突发情况、特殊事件等导致困难的学生所给予的特殊性、临时性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研究确定。 6.特殊专项资助 指针对突发情况、特殊时期、特殊事件等的专项资助,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此外,学校还有地方政府出资对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项目,主要包括北京市饮水洗澡电话费补助、西藏生源在区外就读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