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在入校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通过学校组织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过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应努力向学、勤奋进取,增强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毕业后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