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年级、班级四级管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平公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认定等级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秋季学期学校集中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