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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发挥关工委在学生党建工作中作用的意见(试行)
时间:2010-09-02 来源:学工部 浏览次数: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发〔2010〕3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关工委在学生党建工作中作用的意见
(试行)
各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委:
学校关工委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支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发展,学校将进一步发挥我校关工委老党员党性修养高、党建工作经验丰富、富有责任心的优势和专长,积极推进关工委老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是学生党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2004年8号、16号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提高学生党员质量,促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为目标,广泛动员和组织身体条件允许、本人有工作热情的离退休老党员,特别是长期在党政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德高望重的老党员,配合学校主渠道参与到学生党建工作中,在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党支部建设、学生党员教育和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工作中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发挥关工委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作用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关工委老党员党性修养比较高的优势。学院党委可聘请关工委老党员当特邀党建组织员,配合学校党组织参与到讲党课、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谈话、审查入党材料等环节,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严格掌握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发挥关工委在学生党支部建设中的作用
在学生党支部日常活动中进一步发挥关工委老党员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的优势。学院党委要认真按照教党[2009]20号和京教工[2009]48号文件要求,发挥好自身的主导作用,并积极发动、组织、支持关工委老党员参与学生党员谈话,了解学生党员思想状况,参加支部学习会、党员发展会等学生党支部活动,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当好学院党委的参谋,加强和改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帮助学生党支部提升工作能力。
(三)发挥关工委在学生思想教育中的作用
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进一步发挥关工委老党员理论功底比较深的优势。学院党委可将理论水平高、党建实践经验丰富的关工委老党员纳入党校师资库,参与二级党校培训,聘请关工委老党员担任新生入学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教育、预备党员教育、毕业教育等讲课教师,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工作要求
(一)党委组织部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发挥协调和督促作用,各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委以及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要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关工委老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组织他们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特邀党建组织员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由学校关工委和离退休党委推荐,学院党委聘任,学校党委审核批准。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建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把握学生党建工作规律;身体健康。
(三)按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方针,各学院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视条件逐步建立二级关工委,并加强对二级关工委的指导,为聘任的特邀党建组织员开展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同时给予适当补助。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关工委学生党建△意见
中国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